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是指國有土地的代表(地方人民政府)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時所采取的或程序,它表明以什么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權."國土資源部2002年7月7日施行的<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土地使用權規(guī)定>有明確了一種新的出讓--掛牌出讓案.招標,拍賣.在這三種中,招標和拍賣具有公開性,競爭性,一般不存在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現象;協(xié)議出讓由于沒有引入競爭機制,土地由誰使用,特別是土地出讓金的確定,具有主觀因素. 不同情況地價內涵不一,繳納土地出讓金標準也應該有很大差異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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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說的產權年限70年其實是指的土地使用權年限。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的,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(guī)為40、50年或70年不等,到期后可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獲得土地使用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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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和出讓土地使用權兩種。所謂出讓,指國家將國風格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,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,它是有償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。劃撥和出讓嗎出讓的流通性一般沒有太多的限制,劃撥土地在抵押時必須由政府允許,*部分到達要么由出讓人上繳國家或由受讓人補交土地出讓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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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很高興給你解答,一個是土地使用權。我們一般所說的40年產權其實是指建筑的土地使用年限是40年。這里所說的40年是指開發(fā)商拿地之后開始計算的40年,那么四十年產權的房子能買嗎?房屋所有權,又叫房屋產權,是房屋所有人獨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權利。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規(guī)定的范圍內,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,對其所有的房屋進行占有、使用、*、處分。房屋所有權是沒有產權年限限制的。土地使用權,是指單位或者個人依法或依約定,對國有土地或集體土地所享有的占有、使用、*和有限處分的權利。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。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。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,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年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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